学党史 禁毒志 - 传承红色基因 护航青春梦想 ——记浙江省温岭市少先队终身总辅导员、禁毒宣传形象大使俞明德
禁毒宣传是义不容辞的责任
俞明德与禁毒结缘于2011年,那年8月2日,在台州市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启动仪式上,温岭市禁毒办社工李雪莹遇到了俞明德。
“在温岭的青少年教育中,俞老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,能不能让俞老参与到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中来?”李雪莹找到了俞明德,两人一拍即合,俞明德当即表示愿意成为禁毒志愿者,为校园禁毒出一份力。
从那以后,俞明德担任校园禁毒宣讲队领队,深入各中小学校宣讲禁毒知识,并在温岭市率先倡议开展“校园无毒品、学生不吸毒”活动。
谈及成为禁毒志愿者后对禁毒工作的印象,俞明德说:“之前没有接触过禁毒工作,但是听说过。泽国镇有一个吸毒人员,本来家里很富裕,可吸毒害得他家人把房屋都卖掉了,当时只觉得禁毒是公安部门的事情。后来,在雪莹的带动下,我也产生了做一名禁毒志愿者、好好宣传禁毒的念头,认识到禁毒宣传不光是公安部门的事,也是教育部门以及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。”
2011年,在俞明德等人的倡导下,火炬禁毒文化工作室成立。2017年9月,建立禁毒宣传帮教平台——温岭市火炬禁毒志愿服务中心。中心以“接力虎门销烟火炬,致力禁毒文化传道”为己任,注重提升毒品预防教育及帮教实效。2018年6月,温岭市火炬禁毒志愿服务中心荣膺浙江省第四届最美禁毒人(集体)奖。
“我参与禁毒宣传工作将近10年,据我了解,2016年以来,温岭市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吸毒的案件都没有。我觉得,这就是付出的价值。2018年被评为全省最美禁毒人(集体),我觉得这既是荣誉又是激励。2015年的全国少代会上,我也向习近平总书记汇报了温岭有个任务,就是校园无毒品、学生不吸毒。现在,我想,我们已经完成了这个任务。”俞明德说。
“红领巾把我的心系了一辈子”
在俞明德的抽屉里,珍藏着一条伴随他走过半个多世纪风雨的红领巾。
1955年,对俞明德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。那一年,他被评为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。当年9月30日,在中南海,他受到毛泽东、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。在当晚的国宴上,周总理来到俞明德身边,见他胸前戴着红领巾,便问:“你是辅导员代表吗?”“是的。”“你是哪个省的?”“浙江。”“为我们美丽的西湖干杯!”周总理还叮嘱俞明德:“你是辅导员,回去以后要把孩子们教育好。”
“当时,我脖子上戴着的就是这条红领巾。周总理的话,我始终没有忘记,也一直保留着这条红领巾。”俞明德说。
1949年,18岁的俞明德成为温岭首位少年儿童队辅导员。72年初心不改,红领巾事业成为俞明德生命中永远的追求和爱恋。“红领巾把我的心系了一辈子!”俞明德说。
1991年,俞明德光荣退休,他申请当了少先队志愿辅导员。2001年,市里任命他为少先队终身总辅导员。退休后的俞明德拿起了笔、扛起了摄像机,生活似乎比退休前还要忙碌。他每天往学校和孩子们中间跑,就连双休日也不例外,很少有空闲的时间。
俞明德常提醒自己,人虽老了,可知识不能老化,只有不断获取新知识,把握时代脉搏,才能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。为了发稿传视频,60岁的俞明德开始学习用电脑。他前后请教了多位老师,一个键一个键按,学会了发电子邮件、传照片。他还自学摄像、照相技术,自费购买了摄像机、单反相机等。他说,只有不断地跑、不断地学,辅导工作才不会落伍。
在家中书房的角落里,俞明德的荣誉证书多得数不过来。而他最喜欢的是孩子们喊他一声“俞爷爷”,“这比拿了什么奖都开心。”
“让红色基因扎根在青少年心中”
“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,拥护党的纲领,遵守党的章程……”3月22日,温岭市俞明德工作室的“五老”成员来到温岭烈士陵园,面向党旗,重温入党誓词。
俞明德工作室是2015年8月由温岭市关工委联合市委老干部局、市教育局、团市委成立的。俞明德作为带头人,逐步带动“五老”、志愿者、宣讲员等一批骨干参与。经过不断努力,成员已从最初的14人发展到目前的34人。2017年5月,工作室被全国少工委命名为全国少先队名师工作室。2020年6月,工作室加入温岭市禁毒公益联盟。
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俞明德工作室今年围绕“要做听党话、跟党走的好孩子,做党的好学生”主题,走进校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。其中,毒品预防教育是重要内容。“虽然现在校园里没有涉毒情况,但我们还是要提高警惕。我们还开展了针对幼儿的禁毒安全教育。前些日子,我到市中心幼儿园进行安全教育时告诉小朋友们,遇到不认识的人递过来的食物、水或者饮料,不要吃喝,告诉他们毒品危害是很大的。”
此外,工作室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,积极开展“知党史,感党恩,跟党走”宣传。“我们要传承红色基因,让它扎根在青少年心中。”
从青丝到白发,俞明德说,最幸福的事就是和他的少先队员们在一起。“和孩子们在一起,感觉自己很年轻,我要让白发和红领巾一起飘扬!”俞明德笑得像个孩子,纯真又灿烂。
(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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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顾过去,取“史”之精华,着眼当下,砥砺前行。
细读禁毒历史,不仅给当前禁毒工作以启发,还可弘扬百年禁毒精神,增强国民禁毒信念,团结一致,共创无毒社会大业。
1947年4月19日
民国政府行政院公布《禁烟罚金充奖办法》。
1948年4月19日
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《剿匪地区肃清烟毒办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