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两会声音】快和超萌“小鹿”一起看两会的禁毒问题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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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人大代表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防范管理大队大队长魏春:
作为一名基层禁毒民警,预防、打击毒品违法犯罪,维护社会稳定是我的职责和使命。同时,希望全社会都能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,宣传禁毒知识,使全民远离毒品,拒绝毒品,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贡献,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。此次带来了加强含曲马多复方制剂监管等建议,将把基层的声音带到全国两会,不负广大民警和基层群众的重托。
全国人大代表、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主任王涛:
我是一名戒毒警察,此次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,我关注的仍然是衔接帮扶,帮助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顺利回归家庭、融入社会方面的问题,还有监管场所加强疫情防控方面的问题。我将继续认真履职,讲好广东戒毒故事,传递好广东司法戒毒声音。
全国人大代表、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:
公众人物在享受百万流量带来的社会资源的同时,应当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,树立正面的公众形象,向社会弘扬积极的价值观念。明星吸毒行为在突破自身道德底线的同时,也给社会和他人造成巨大的负面示范效应。建议将“一次吸毒,终身禁演”写进法律法规中,整治明星涉毒乱象。这并非是对涉毒艺人的歧视,也并非侵犯其就业、社会保障等权利。限制涉毒艺人的影视作品播放是一种特殊职业的属性问题,就像有传染病的人就不能当厨师,有性侵、性骚扰史的人就不能当老师。从业禁止是有法律基础的,终身禁演限制的是涉毒人员参与具有广泛传播意义的行为,是对其职业或工作内容的限制。应该准确界定禁演的范围,明确利益相关人员及公司的连带责任。
来源:中国新闻周刊、韶关禁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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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顾过去,取“史”之精华,着眼当下,砥砺前行。
细读禁毒历史,不仅给当前禁毒工作以启发,还可弘扬百年禁毒精神,增强国民禁毒信念,团结一致,共创无毒社会大业。
1944年3月11日
汪伪政府公布《公务员限期戒烟办法》。
1946年3月11日
国民政府修正公布《内政部禁烟委员会组织条例》。